我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率达90%

 人参与 | 时间:2024-12-23 05:07:57


□记者王旭妹

自2022年5月1日《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电上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动自大力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行车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率达引导市民文明出行。市电上牌

我市采用“警保、动自警邮”合作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工作,行车广泛设立登记服务网点,率达并通过抖音、市电上牌公众号等新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登记相关政策,动自最大限度延伸管理触角。行车截至目前,率达全市共办理登记上牌业务电动自行车32.4592万辆,市电上牌其中绿色正式号牌152992辆,动自白色临时号牌171590辆,行车上牌率达90%。

按照“全面覆盖、就近办理”的原则,市交管部门依托各保险、邮政网点等,在全市设立各类登记服务网点12个;协调调动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开展流动上牌业务,推进登记服务进社区、进单位,有效推进我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设立了51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方便群众购车后快捷办理登记上牌。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自身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市交管大队副大队长马宁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围绕守护市民的生命安全、引导市民自觉养成守法出行的良好习惯,开展了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头盔、未及时登记上牌、逆向行驶、停车越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未正确佩戴头盔创文明城市13000余例,处罚9600余人次,大幅提高了市民的头盔佩戴率,切实保障了市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了浓厚的“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社会氛围。

据了解,4月为全省电动自行车守法出行集中宣传月。期间,我市交警将重点对《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通行规则及法律责任进行解读宣传,继续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常态化举措,防范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此呼吁广大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要及时登记上牌,驾乘电动自行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高文明出行意识,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马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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