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发文促RCEP高质量实施!连续5年缩短负面清单,开放步伐再扩大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张智 北京报道
新的实施一年,中国的连续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
近日,年缩商务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短负单开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其中要求,推动完善全国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根据《指导意见》,要涵盖利用好协定开放承诺和规则、促进制造业升级和提升产业竞争力、推进标准合作与转化、完善金融支持和配套体系、地方因地制宜用好规则、持续做好配套服务等。
今年1月1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正式施行。
“随着政策的落地,负面清单进一步缩短,这也代表了中国越来越大的开放力度,开放已经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表示。
负面清单进一步缩短
此次《指导意见》要求,要促进货物贸易发展,确保优惠原产地规则发挥实效,同时,高标准实施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规则,加强动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国际合作,为RCEP框架下互认打好基础。
其中,一个重点在于,要提高服务贸易对外开放水平。落实好协定服务贸易开放承诺,推动制造业研发、管理咨询、养老服务、专业设计等服务承诺逐一落地;开展服务具体承诺表由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的转换,按照协定承诺在协定生效后6年内尽早完成;为区域内各国投资者、公司内部流动人员、合同服务提供者等各类商业人员及其随行配偶和家属的跨境流动提供必要的便利。
同时,要提升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履行好协定投资负面清单承诺,确保开放措施落地到位。推动完善全国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落实好“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开放的部署,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开放。
据了解,从2017年到2021年,我国连续5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外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分别由93项、122项减少至31项、27项,为外商投资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连续5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体现了中国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体现了中国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态度,是中国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共建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实际行动。”金贤东表示。
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493.6亿元,同比增长14.9%,引资规模再创历史新高。其中,高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引资增长较快。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17.1%,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16.7%。
与2020年版相比,2021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分别进一步缩减至31条、27条,压减比例分别为6.1%、10%。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彰显中国坚定不移推动高水平开放,以及与世界分享发展机遇的坚定决心。
金贤东介绍,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短了长度、完善了管理制度、提高了精准度,首次明确对负面清单禁止投资领域的外商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进行差别化管理,为从事负面清单禁止投资领域业务的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提供了政策空间,支持境内企业依法合规选择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进行融资,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服务稳增长大局
2022年,面对经济发展依然面临的诸多不确定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经济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要准确把握中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坚持商务工作“三个重要”定位,统筹疫情防控和商务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保持商务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在对外经贸大学国际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卢进勇看来,进一步缩短负面清单,鼓励外资进入,实际上是在进一步改善我国的营商环境,通过减少限制领域,给予外商信心和预期。我国认准了经济全球化、对外开放这条路,是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繁荣稳定的必由之路。
事实上,开放已经成为我国近些年来的政策重点。
按照商务部计划,今年要高质量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深化多双边经贸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不久前,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中,也明确强调,要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重点,同各方打造合作新平台,为世界共同发展增添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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